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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研究报告:前世今生(32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19年11月22日 06:29 管理员

特许权招标是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举措。为了更进一步促进风电大 规模发展,发改委于 2003 年组织了第一批全国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由政 府对一个或一组风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参与竞标的各发电企业竞价决定 该项目的上网电价,再由中标企业签订长期合同保障电力销售和上网电价 (风电机组在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 3 万小时前,执行中标价格;3 万小时后, 执行电力市场平均上网电价)。从 2003 年到 2007 年国家共组织了 5 批特 许权项目招标,有效促进了我国风电行业的发展。特许权招标在以下两个方 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是显著加快风电大规模投资趋势。5 批特许权招标的中标项目共 15 个, 装机容量达 3000MW,带动我国风电装机容量从 2003 年的 500MW 增长 8 倍至 2007 年底的 4200MW(2008 年进一步至 8400MW),特许权招标在 进一步激发风电投资热情的同时,也推动了风电大基地建设的步伐。

二是对未来合理制定上网电价发挥重要指导作用。特许权招标高度契合 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中“竞价上网”的原则,不仅利用市场化手段较好的完成了 价格发现任务,同时也为未来国家制定合理的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发挥了较好 的借鉴和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五批招标过程中,政府通过及时灵活的 调整招标要求,从前两批的最低电价者中标,到第五批的接近平均价格者中 标(为缓解低价竞争、争抢项目、违背市场化原则局面),同一地区的特许 权招标项目中标电价也呈现出上升趋势,体现出了国家意在通过更合理更有 效的市场化手段为下一步风电核准电价的制定打好基础。光伏特许权项目招标于 2009 年开始,2010 年结束,两批特许权招标项目总 装机容量 800MW,带动我国光伏装机容量从 2008 年的 140MW 提升至 2010 年的 800MW;但是,由于 2011 年“双反”导致我国光伏发电制造业发展受 到严重遏制,国家出台了大量补贴和支持政策发展国内光伏发电行业,制定 了全国统一标杆上网电价(1.15 元/千瓦时[2012 年前建成]、1 元/千瓦时[2012 年后建成])。光伏特许权招标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的 持续发展,但是并未充分的起到价格发现的作用。

补贴是政府刺激特定行业发展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它可以利用政府财政的力 量弥补行业发展初期商业模式不成熟及盈利性较弱的核心问题,可以吸引资 金大量涌入相关行业从而带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200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拉开了我国对可再生 能源发展补贴支持的序幕。《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从法律层面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量”(全额收购)和“价”(费用分摊),同时通 过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等方式从经济层面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能 源开发利用。随后,《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 改价格[2006]7 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 格[2007]44 号)的陆续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调 配办法,即由各省级电网企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和范围自取自用,差 额部分国家不定期公布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全国平衡。 2006 年-2012 年间,国家共发布了 8 个批次的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纳 入补贴的装机容量从 2006 年的 1414MW 增长 28 倍至 2011 年 4 月的 39.62GW(风电 36.29GW、光伏 0.4GW、生物质 2.91GW),极大程度推 动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风电装机容量从 2005 年的 1060MW 增长至 2011 年的 46354MW,光伏装机容量从 2005 年的 68MW 增长至 2011 年的 3500MW,生物质装机容量从2005年的2000MW 增长至2011年的3808MW (生物质数据来自 IR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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