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Wind资讯的统计,2016年共有417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5年是446宗),较2015年减少6.50%。其中,重组实施完成的有256宗,通过证监会审核尚未实施完成的有16宗,通过董事会预案的有10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常推进中的有12宗,重组失败的有103宗,中止重组暂停审核的6宗,未通过核准的有14宗。
2016年实施完成的256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279宗资产评估项目,其中包括置入资产评估项目234宗,置出资产评估项目45宗。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存在一个项目涉及多个评估对象的情况,279宗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项目中涉及评估对象442项,其中包括置入评估对象367项和置出评估对象75项。
下面,证监会会计部对这256宗重组完成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情况进行了精彩分析:
442项具体评估对象中,同时使用两种评估方法的项目占81.67%,仅使用一种方法的项目占18.33%。置入资产同时使用两种方法的有326项,其中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是使用最多的方法组合。收益法和市场法的组合使用延续了2015年的增加趋势。与置入资产相比,置出资产的评估方法更多选用资产基础法一种评估方法。
置入资产同时使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的256项中,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率(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差异率=(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资产基础法的绝对值,其他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以此类推)的综合平均值为553.79%,最高差异率为19,714.37%,最低差异率为-163.91%。同时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61项中,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率的综合平均值为9.56%,最高差异率为879.37%,最低差异率为-90.21%。同时使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的9项中,两种方法结果差异率的综合平均值为45.15%,最高差异率为147.89%,最低差异率为-3.74%。
置出资产同时使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的28项中,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率综合平均值为-5.94%,最高差异率为436.30%,最低差异率为-840.91%。另外两种方法组合使用很少,欠缺统计意义。
综合上述对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结果差异情况分析,差异率最大的主要是同时使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的256项置入资产评估对象。同时据统计分析,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率较大的行业主要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技术密集型轻资产行业。
置入资产涉及的367项评估对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有248项,占比约67.57%;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有105项,占比约28.61%;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有14项,占比约3.81%。
置出资产涉及的75项评估对象,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有14项,占比约18.67%;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有60项,占比约80.00%;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只有1项。
评估增值率可以是1054.36%啊有木有,咱和2015年比较看看!
置入资产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增值率(增值率=(资产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价值)为230.12%,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增值率为1,054.36%,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增值率为125.15%。该统计结果反映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入资产评估中收益法评估增值率最大。
置出资产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增值率为72.07%,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平均增值率为39.33%。
以下是2015年的数据:
(置入资产500项评估对象中,有130项评估结论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结果,综合增值率为54.96%;有351项评估结论采用了收益法结果,综合增值率为288.40%;有19项评估结论采用了市场法结果,综合增值率为130.19%。反映了收益法是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普遍使用的评估方法,且评估增值率较大。
置出资产44项评估对象中,有40项评估结论采用了资产基础法结果,综合增值率为47.39%;4项评估结论采用了收益法结果,综合增值率为38.08%。反映了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项目中,资产基础法是置出资产普遍使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增值率相对较小。
总体而言,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置入资产的增值率都显著高于置出资产。)
统计表明,评估结论与交易定价的差异率绝对值在2%以内的共有225宗,占比约81%;差异绝对值在10%以内的共有251宗,占比约90%。(所以,以上估值差不多就是交易定价啦。)
热点行业评估情况:互联网行业增值最猛,零售业增值最差!
2016年度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涉及的置入资产热点行业与2015年类似。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是增值率最高的行业,增值率为1,736.68%,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比例约为93%;零售业是增值率最低的行业,增值率为43.64%,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比例约为81%。
(这是2015年的情况: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的评估增值率为593.36%,与2014年增值率485.36%相比大幅上升,评估作价方法以收益法为主,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折价0.46%,交易价格基本接近评估值;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是所有重组项目中增值率最高的行业,增值率为689.74%,与2014年增值率704.57%相比差异不大,评估作价方法以收益法为主,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折价0.016%,与评估值基本一致;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的评估增值率为126.54%,与2014年增值率258.81%相比大幅下降,评估作价方法以收益法为主,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折价4.4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评估增值率为198.91%,与2014年增值率151.89%相比有一定幅度上升,评估作价方法以收益法为主,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溢价0.10%;医药行业的评估增值率为441.64%,与2014年增值率125.54%相比大幅上升,评估作价方法主要为收益法,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溢价0.39%;房地产业的评估增值率为295.80%,与2014年增值率60.68%相比大幅上升,评估作价方法以收益法为主,交易定价与评估值相比溢价2.62%。)
2016年度实施完成的256宗重大资产重组评估项目中,剔除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及借壳上市类的跨行业并购,置入资产和上市公司属于不同行业的跨界并购有46宗,涉及具体评估对象57项。跨界并购的置入资产热点行业主要是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其他金融业、商务服务业、资本市场服务业等,相对更集中于轻资产行业。
涉及跨界并购的57项具体评估对象中,同时使用两种评估方法的有53项,占比约92.98%,略高于前述全部置入资产88.83%的比例。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约占75.44%,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的约占8.77%,两者比例均高于前述全部置入资产。
以置入资产的评估增值率为筛选指标,以增值率高于1,000%,即评估值较账面值溢价10倍以上为标准,对2016年实施完成的并购重组项目的高估值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统计,涉及高估值的并购重组项目共有65宗,涉及具体评估对象78项。
78项评估对象中同时使用两种评估方法的有75项,其中,59项使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16项使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总体而言,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显著高于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收益法和市场法的结果差异不太大。最终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的有74项,占比高达94.87%。以上统计结果表明,高估值项目大部分都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并且评估结论主要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同时我们观察到,高估值重组项目的资产评估价值参考作用更为突出,热点行业集中度更高。
根据上市公司的公告,2016年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以当年为盈利承诺期的评估项目共230项,涉及跨界并购的有40项,高估值并购的有66项。其中,未实现盈利承诺的占比13%,较2015年有所增加;涉及跨界并购的未实现盈利承诺的占其样本的20%;高估值项目未实现盈利承诺的占其样本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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