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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数字乡村指数研究报告(53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2年07月08日 07:53 管理员

县域数字乡村发展“东部较高、中部次之、西部和东北较低”分布格局依然明显。分地区看,东 部地区的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处于较高水平及以上的比例为 67.6%,中部地区为 50.1%,而东北和西部 地区分别为 4.8% 和 12.2%。南方和北方地区分别有 43.3% 和 28.2% 的县域处于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 平及以上阶段。进一步地,由 2020 年各省份数字乡村不同发展水平的县域占比分布(见图 3)可知, 浙江省分别有 40.6% 和 55.1% 的参评县域进入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平和高水平阶段,江苏省分别有 60.3% 和 19.1% 的参评县域进入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平和高水平阶段,福建省上述比例分别有 46.6% 和 24.7%,河北省上述比例分别为 48.1% 和 15.2%,广东省上述比例分别为 38.4% 和 12.1%,山东省 上述比例分别为 62.3% 和 9.0%,河南省上述比例分别为 66.9% 和 7.2%。 2. 基于县级排名的省域分布特征 代表县域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平的百强县呈现“一强多元”的区域分布格局,接近一半省份有至少 一个县入围百强县。图 4 报告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排名前 100 的县在各省域的分布情况。结果显示, 排名前 100 的县在浙江省(32 个)分布最多,其次是河北省(19 个)、福建省(14 个)、广东省(9 个)和江苏省(8 个),分别占各省参评县域的 46%、12%、19%、9% 和 13%。

中部六省中除山西省 和湖北省外,均有至少一个县入围百强县。西部四川省、云南省也分别有 2 个和 1 个县(区)进入县 域数字乡村发展百强县。县域数字乡村指数排名前 100 的县详细名单见附录 。基于参评省份 300 强县数量及 300 强县占各省参评县的比例分布分析,进一步证实了我国东部、 中部和西部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存在的区域不平衡性。图 5 报告了进入排名前 300 县占该省参评县 总数量的比例分布。从绝对数量看,浙江入选数量为 50 个,河北省 43 个,山东 33 个,河南 31 个, 江苏 30 个,福建和广东均为 26 个。从入选县数量占该省参评县比例看,浙江省排名第一(72%), 其后依次是江苏省(48%)、福建省(36%)、河北省(27%)、山东省(27%)和广东省(26%)。 中部六省中,河南省(22%)入选县数量占参评县比例最高,江西省(12%)、湖北省(11%)、安徽 省(9%)较为接近,山西省(5%)和湖南省(5%)比例最低。西部省份中,重庆市(10%)和宁夏 回族自治区(6%)表现相对较好,而青海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份县域数字乡村发 展较为滞后。 代表数字乡村发展较高水平的县域分布同样呈现明显的东西差距。图 6 呈现了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 平前 100 县和前 300 县的分布情况。县域数字乡村发展百强县中,87 个县集中在东部,10 个县分布在 中部,仅 3 个县分布在西部,且上述地区入选百强县占相应区域参评县的比例分别为 14.4%、1.6%、 0.3%。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前 300 县中,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入围县域数量占比分别为 69.3%、 23.3%、7.0% 和 0.4%,进一步佐证了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存在的区域数字鸿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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