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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生物安全法案深度复盘报告(20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4年07月25日 07:32 管理员

美国联邦政府呈现三权分立形式。根据美国宪法规定,美 国联邦政府由立法(Legislative Branch)、行政 (Executive Branch)和司法(Judicial Branch)三个 部门组成,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别掌握三个部门的核 心权力。美国国会负责立法和监督政府财政,总统领导行 政部门并执行法律,联邦法院解释法律并裁决宪法问题。 理论上,这三个分支通过各种机制相互制衡,以确保没有 单一分支能够积聚过多的权力。例如,国会可以通过立法 来限制总统的行政权力,总统可以否决国会的法案,而法 院可以判定国会的立法或总统的行为是否违宪。 美国总统行使立法否决权的成功率极高,对立法起决定性 作用。根据The American Presidency Project披露,从 1789年到2024年5月31日,46位美国总统共动用了2589次 否决权,其中现任美国总统拜登在117届国会中没有使用 否决权,对118届国会中使用了12次否决权。与之相反, 国会成功推翻总统否决的次数仅为112次,成功率仅为 4.3%。因此,尽管国会理论上可以制衡总统的决议,但在 实际的立法过程中,总统成功行使否决权的概率远远高于 国会推翻总统否决的概率,总统对提案最终能否立法起决 定性作用。美国国会为美国立法部门,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

众议院由50个 州的435个议员组成,每个州的议员数量按人口比例分配,每两年由 民众投票选举一次。众议院拥有多项专属权力,包括发起税收法案、 弹劾联邦官员以及在选举团票数相同的情况下选举总统。参议院由 100个参议员组成,每个州均有2名,由各州人民选举产生。参议员 任期为6年,但任期交错,每两年约有1/3的参议员改选。参议员拥 有评判总统任命的专属权利,并可审理众议院提交的弹劾联邦官员 的案件。 参众两院可各自进行单独立法,立法流程需在当届国会完成。任何 人都能参与议案的起草,但只有美国国会议员才有权提出议案,可 分为议案(Bill)、联合决议案(Joint Resolution)、共同决议 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和单一决议案(Resolution)四种基 本形式,其流程与法律效力各不相同。大多数议员的立法建议以议 案的形式呈现,根据提交和发起的初始院会不同,议案的前缀为 “H.R.”(众议院)或“S”(参议院),并根据议案提交顺序编制 号码,每届国会重新计算号码。议案在得到参众两院的通过和总统 的签署后变为法律。任何议案,如果在当届国会中未能表决通过, 那么该议案的立法流程会自动终止。若下一届国会的议员想重启该 议案,需从头再走一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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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名称:美国生物安全法案深度复盘报告(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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