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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技术在中国金融行业的应用报告(40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0年10月01日 07:19 管理员

金融应用大数据提供者为大数据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应用提供原始数据,是大数据金融应 用产业链上游环节的第一类参与主体。依据机构类型,中国的金融应用大数据提供者可以分 为商业企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  (1)商业企业  金融行业大数据提供企业不仅限于金融企业本身,还包括征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 企业等主要大数据来源。  ①金融企业  根据中国国家监管要求,个人参与存贷、投资等个人金融交易均需进行实名制认证,故 金融企业通常能掌握到个人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年龄、在企业的历史交易信息等,此类在 移动端(手机应用、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等)有布局的金融企业还能掌握客户的位置信息。

金融企业中,银行对客户的金融数据尤其是资产数据掌握最为全面,可针对客户的财务 状况及金融行为作出较为精确的客户画像。  ②征信企业  个人及企业客户的信用数据是金融行业决策参考的主要数据类型之一,例如个人信用数 据在消费金融类业务的产品定价及风险控制环节中均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中国的征信体系在 现阶段以政府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为主导,由征信企业作为补充,其中包括政府部门主导 设立的信用信息服务企业及民营社会征信企业等。  个人信用信息方面,由中国人民银行及上海市政府支持设立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拥有积 累多年的基础金融信用数据,具有互联网背景的私营个人征信公司则在用户社交信息方面较 有优势,如阿里巴巴旗下的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信息方面,具有政府背景的征信企业如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拥有政府及其他社会 部门、商业银行的数据源,优势明显。  ③互联网企业  在全民上网的时代,互联网企业通过用户的网络行为可对用户的职业、兴趣爱好、社交 等重要属性进行画像绘制。  互联网企业中,具有电子商务业务布局的企业如阿里巴巴等,掌握大量关于用户消费金 额及消费行为的数据,该类数据可与消费贷款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形成直接联系。

根据中国民政部数据,中国现有社会团体超过 36.1 万家,其中行业协会及商会超过 10.2 万家,是社会团体中主要的大数据提供者,可提供行业统计数据等以企业为主体的数据。  行业协会及商会中,部分全国性机构过去由相关行政部门主办、主管或挂靠在行政部门, 在数据资源获取及储备上具备较大优势,如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中国互 联网协会等。  (3)政府部门  中国政府的金融主管部门、工商、行政、司法等部门均拥有大量的非结构化数据,代表 性部门有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人行征信中心”)是现阶段中国居民个人及企业信 用数据的主要提供者。  个人信用数据方面,由人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中,有全面的政府系统信息, 包括贷款记录、信用卡信息(开立、注销、消费额度等)、欠税记录、强制执行记录、民事 判决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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