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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报告(66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2年05月12日 06:59 管理员

RCEP协定生效之前,中国-日本、日本-韩国、日本-新西兰之间没有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RCEP生效后,间接 促成了中日韩新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从而达成“东亚贸易闭环”。日本作为我国在RCEP成员中最大的贸易伙伴,2020 年,中日之间贸易额达到3175.4亿美元。RCEP签署之前,只有日本还没有和中国签署过自贸协定,RCEP的签署,对促进 中日贸易将产生积极作用。中国与韩国/日本在贸易上既有竞争又有互补,与东南亚国家及澳大利亚贸易则存在高度互补关系。RCEP协定的签 订,有利于促进货物/技术/投资在成员国之间流动,进而促进区域经济产业一体化,降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对保障 国内生产安全有重要意义。“十四五”中国经济的主调是构建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RCEP对于促进中国经 济“双循环”构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推动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也有重要促进作用。根据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与其他14个RCEP成员国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0.2万亿元(约14738.4亿美 元),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额的31.7%。

其中,出口4.83万亿元(6984.3亿美元),增长5%;进口5.37万亿元(7754亿 美元),增长2.2%。东盟是我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和韩国是我国第四和第五大贸易伙伴。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全面实施以来,中国与东盟的贸易关系不断深化,区域合作不断加强,经济产业一体化 趋势明显。2020年,东盟取代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商品总值6845.9亿美元,同比增长 6.7%,其中出口额3837.2亿美元,占我国出口总额的27.0%。 从东盟进出口角度来看,2012-2020年,东盟出口到中国商品价值从1426亿美元上升到2187亿美元,出口占比从 11.3%上升到15.7%;东盟从中国进口商品价值从1776亿美元上升到2988亿美元,进口占从14.5%上升到23.5%。中国在全球的优势出口产品主要包括:纺织服装、照明灯具、玩具玩偶、笔记本/计算机、手机通信设备、电视/投 影机、家具、塑料制品、电热水器/电吹风/电饭锅等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在全球出口市场的占有率达30%以上。中国优势出口产品与日本、韩国优势出口产品重合度较高,重合部分包括:工程机械、钢材、客运/货运船、汽 车、印刷设备、液晶显示面板、蓄电池、无线电收发设备零件、集成电路等。与东南亚RCEP成员国和澳洲、新西兰的优 势出口产品重合度较低,除越南和新加坡外,其他国家主要为资源型出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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