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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回收行业报告(23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3年03月30日 07:32 管理员

日本于 2001年 4月 1日起正式实施《特定家用设备再商品化法》(以下简称《家电回收法》), 消费者须支付回收费用。该法规定,空调、电视机、冰箱、冰柜和洗衣机被指定为特定家 用设备,零售商需要承担 “从排放者取货并将其交给制造商”职责,制造商应承担“取件 和回收(再商业化)”等职责,对于违反相关法律的公司,可处罚款十万到五十万日元不等。 此外,《家电回收法》要求进行家电回收的排放者应按照零售商和制造商的要求付款,付款 费用在 990~4730 日元不等,按照 2023 年 2 月 27 日人民币兑换日元汇率 19.59 计算,约 合人民币 51~242 元。日本《家电回收法》历经多次修订调整,不断完善回收范围及回收目标。2004 年将电冰柜 纳入回收产品名录,2007 和 2008 年两次下调空调回收价格,2009 年将平板电视和干衣机 纳入回收产品名录,2013 年 4 月 1 日日本施行《小型家电回收法》,将手机、电脑、数码相 机、电子燃气灶、吸尘器等 21 个品类的 104 种小型家电列入可回收范围。

随着更多品类纳 入回收产品目录以及回收费用的逐步降低,家电回收数量及回收率稳定提升。日本家电生产企业根据自愿组合的方式,成立了由松下、东芝组成的 A 组,索尼、日立、 夏普等其他电器生产企业组成的 B 组。两组各自负责承担本组别产品的回收处理。而进口 的产品,则由家电产品协会确定其回收再商品化的费用和处理组别。回收点由有关物流公 司等与 A 组、B 组签订合作协议,处理工厂与相关组别确定合作关系。A 组的处理工厂是 家电生产企业建立并以联合股份制方式运营,B 组大部分是依托现有的资源循环企业。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回收再利用实施报告,2021 年共计回收四大类废旧家电 1526 万台, 除了 2009 年-2011 年,因为地面数字广播切换导致电视换新量急剧增加之外,2020 年是 自 2001 年《家电回收法》生效以来回收的最高水平,2021 年家电回收仍维持高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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