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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基金研究报告(37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0年11月20日 07:08 管理员

引导基⾦的设⽴集中于浙江、北京、上海、深圳、江苏、⼴东六⼤热点辖区。六⼤热点辖区引导基⾦⾃⾝规模合计约9527.36亿元,占整体 规模的44.41%。从政府引导基⾦数量来看,江苏省、浙江省、⼴东省(不含深圳)分别位列位列第1-3位。 从引导基⾦⾃⾝规模来看,深圳市的政府引导基⾦虽然数量较少,但平均每只引导基⾦规模达到39亿左右,位列第⼀。其次是北京市,引导 基⾦⾃⾝规模约2743.24亿元,平均每只引导基⾦⾃⾝规模约为35亿元左右。截⾄2020年6⽉底,国家级政府引导基⾦数量占⽐较低,仅为1.41%,但基⾦⾃⾝总规模占政府引导基⾦整体⽐重为8.07%,说明国家级政府 引导基⾦的⾃⾝规模整体较⼤。 总体⽽⾔,我国的政府引导基⾦⽆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基⾦⾃⾝总规模上都是以市级引导基⾦为主,市级的政府引导基⾦数量总共为688只, 占⽐51.00%,⾃⾝总规模为9,331.8亿元,占⽐43.50%。从2019年新设政府引导基⾦的规模来看,区县级及省级政府引导基⾦的设⽴规模较2018年稳中有升。

2019年新设省级政府引导基⾦规模为 1537.8亿元,新设区县级政府引导基⾦规模为700.01亿元。相⽐之下,市级政府引导基⾦的设⽴规模较2018年有较⼤幅度的下降,2019年新 增市级政府引导基⾦规模为1157.9亿元,较2018年下降了73.35%。 从引导基⾦成⽴数量来看,2015-2016年是各级政府引导基⾦密集设⽴的阶段。2019年除省级政府引导基⾦外,其余各级政府引导基⾦的新 设数量都较2018年度有明显的下降。⼤部分引导基⾦对管理⼈与普通合伙⼈“双落地”的政策要求有所放宽。部分引导基⾦(如上海⾦⼭区)逐步放开对基⾦管理⼈的强制落地要求,但⼀ 般会要求基⾦及基⾦普通合伙⼈落地。部分地区放开了对基⾦需注册在本地的限制。 引导基⾦开始接受境外机构的申请。深圳市引导基⾦将申请机构地域范围由“在中国⼤陆⼯商注册”扩⼤⾄“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机构批准从事股权投资管 理业务,具备当地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件”的管理⼈。 累计管理规模的认定范围有所扩⼤。“累计管理资⾦规模”的认定主体由“⼦基⾦管理机构”扩⼤⾄“机构及核⼼管理团队”。按照类似思路调整的如成都市 政府投资基⾦、深圳市引导基⾦。 成功案例的认定标准更加明确。深圳市引导基⾦将成功案例的认定标准明确为“项⽬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回报率不低于50%,或退出⽐例低于80%且 回收资⾦超过全部投资本⾦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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