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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绿证研究报告:电网排放因子更新(14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4年04月19日 14:59 管理员

电网排放因子分类细化,首次公布剔除市场化交易绿电的碳排因子。2024 年 4 月 12 日,生态环境部发布 2021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1)2021 年全 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即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 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电力类型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和数据时效性 均具有国际可比性,其中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0.5568kgCO2/kWh。 2)2021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0.5942 kgCO2/kWh,即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所有 电力类型发电量,但扣除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3)2021 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0.8426 kgCO2/kWh,即单位化石能源电力发电 量(从火电中扣除生物质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统计局后续将 建立电力碳排因子常态化发布机制。根据基础数据更新情况,拟于 2024 年尽早发布 2022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后续将及时更新和定期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同时, 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开展电力碳足迹因子研究,成熟后将进一步发布电力碳足迹因子。如果可再生能 源发电量通过市场化交易卖给了特定用户,且在该用户碳排放核算中进行相应的抵消, 那么这部分电量再计入电网就造成了绿电环境效益的双重计算。基于此,欧盟碳关税在 间接排放计算中不认可绿证,并且有条件地承认绿电购电协议。CBAM 法案明确,在计 算货物的间接电力排放量时,需要排除企业在购电协议(PPA)下的累计电量,并且计 算电力出口国的电网排放强度时,必须排除直购(PPA)电量。欧盟法案强调必须确保 环境完整性,防止“双重计算”。 铝冶炼行业碳核算指南采用不含市场化交易绿电的电力排放因子,旨在解决绿电环 境属性双重计算的问题,为绿证纳入碳市场核算体系创造条件。2024 年 3 月 15 日,生 态环境部发布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铝冶炼行业》意见的通知, 指南中提出电力排放因子采用 0.5942 tCO2/MW∙h,并注释相较于《关于做好 2023—2025 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的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0.5703t CO2/MWh,该指南所指电力排放因子口径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中电网排放因子口径的变化旨在解决绿电环境属性双重计算的 问题,实现绿电和绿证与碳排放核算体系的衔接协调,有利于提升绿电和绿证在国内外 的价值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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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新能源及电力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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