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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保费研究报告:综述(16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0年02月16日 06:49 管理员

“开门红”被广泛接受是市场双方供需契合的结果。需求方面,由于“开门红”期间正值中国春节,受传统观念影响,人们普遍有在年初进行全年理财规划的习惯;此外,由于年终奖、储蓄、理财产品分红等因素,此时消费者手中的闲余资金较多,在购买保险产品时经济压力较小,消费能力有所增强。供给方面,寿险公司希望通过“开门红”产品在年初获得大量保费满足全年的经营需求并提前锁定客户抢占市场份额;此外,“开门红”营销也可帮助寿险公司加强代理人队伍建设,提高品牌影响力。因此,契合市场供需双方的“开门红”逐步被市场接受。从二十余年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寿险“开门红”虽然部分年份偶有遇冷,但基本保持着稳定增长的节奏,在人身险市场中的重要性稳步提升,开门红规模在全年占比于 2017 年达到高点,17Q1 在全年占比高达 50%。纵观“开门红”发展历史,其表现与监管政策及理财产品收益率息息相关。

对产品预定利率上限的下调,影响初期“开门红”业务推进节奏。1997 年以前,我国保险行业制度不健全,一年期定期储蓄产品收益率高达 10%以上,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部分险企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发行了大量高预定利率产品。1996 年 5 月 1 日到 1999 年 6 月 10 日,央行共进行了 7 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由 10.98%下降到 2.25%,而当时保险产品预定利率普遍在 7%以上,导致保险行业出现严重利差损。为防止利差损扩大,规范市场发展,原保监会于 1999 年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将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调至 2.5%,大量高利率产品在短期内下架及整改,导致寿险市场上产品紧缺。产品供给不足,叠加竞争力下降,2000 及 2001 年“开门红”市场表现不佳,其中 2000 年 1季度收入占比同比增长速度为-10%。

适度放开产品费率上限,“开门红”迎来快速增长。2013 年 8 月 1 日,原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打破了寿险产品 2.5%的预定利率上限,规定 2013 年 8 月 5 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 3.5%,10 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可将法定评估利率上限上浮 15%至 4.025%。受此影响,普通型年金险迎来快速增长,2014Q1 收入占比突破 40%大关,同比增速达到 21.8%。此外2014 年保险业“新国十条”发布,定调保险深度与密度到 2020 年的发展目标,对“开门红”推进有一定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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