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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化行业报告:高油价背景下海外炼厂盈利分化的内在逻辑(34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2年09月22日 08:43 管理员

成品油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主要定价机制之一。其中以欧 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地区市场化程度最高。而我国也历经多次改革,实现了政府管 控下的与国际市场相挂钩的部分市场化机制。 1.1、成品油为炼厂主要产品 成品油当前为我国炼厂主要产品。一般而言,炼化项目通常包括炼油和化工两个 部门,炼油部门产品以成品油(汽柴煤油)、化工轻油、重质油、LPG、石油焦、 硫磺等为主,化工部门产品通常包括烯烃、芳烃及其下游产品。作为炼化企业的 重要组成部分,炼油部门产品通常占比较高。 从国内主营炼厂产品结构来看,汽柴煤油产品占原油加工量比例通常高于 60%; 民营炼化项目方面,即使新建项目趋向“宜烯则烯”、“宜芳则芳”,但其成品油产 出率仍保有相当比例。同时,尽管在“碳中和”与汽车电动化等背景下,我国近 年成品油消费量有所回落,但体量上仍维持在 3 亿吨左右。因此,从社会经济平 稳运行角度考量,短期内成品油或仍将是炼化项目的重要产品。故而,研究成品 油盈利情况对于分析炼化企业的盈利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成品油兼具大宗商品和战略属性,世界各国定价模式不尽相同,进而影响炼油部 门盈利水平。 纵观全球市场,成品油定价机制主要包含三种模式:1、完全政府定价的机制;2、 市场化的定价机制;3、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成品油完全政府定价的模 式主要出现在产油国,此类国家政府通常对成品油进行补贴,以实行低油价政策; 市场化的定价模式主要出现在发达国家,成品油价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对 成品油价格几乎不做调控;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化定价模式可作为政府定价与市场 化定价的中间过渡阶段,成品油价格通常与国际市场接轨,但政府保留油价异动 时的调控权利,目前我国即处于该阶段。

从日韩成品油市场化发展历程来看,二者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大致需经历三个 阶段:1、政府定价阶段;2、价格与国际成品油市场接轨的阶段/政府管制放宽; 3、成品油市场化定价阶段。 韩国方面,1993 年前其国内成品油价格由政府制定,实行政府公告、最高限价的 制度;1994~1996 年韩国政府先后将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石油价格和国际成 品油价格“挂钩联动”,按照上月国际市场油价确定国内定价;1997 年 1 月之后 韩国政府放开国内成品油零售、批发价格,而后逐步放开国内炼油、加油站的经 营,并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月度改为周度,最终进入成品油市场化定价阶段。从 手段上看,韩国政府主要通过“成品油税收调控机制”间接调控成品油市场,其 油价组成中,税收占比可达 50%左右。 日本方面,1985 年之前日本政府对成品油价格实行管制,为保证消费量较大的中 间馏分和重质油品价格稳定,通常将原油价格上升成本转移至汽油上,从而出现 汽油“独自高价”的现象;1986 年~1996 年,日本政府逐渐放宽石油行业的管制, 引入局部竞争,1990 年 8 月海湾战争爆发,原油价格飚升,通产省下达“月决算 价格”,每月发布原油成本,推进价格的透明化;1996 年底之后日本逐步放开成 品油进出口、废除加油站供应商证明制度、解禁自助式加油站等管制环节,成品 油市场化定价模式不断推进。 从市场化推进过程看,韩国、日本推进方式略有不同,韩国通过成品油价格与国 际原油、成品油价格间接挂钩的方式逐步推进其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日本则 通过放宽管制、引入竞争、开放进出口的形式达到其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 接轨乃至最终市场化的目的。但不论通过何种途径,两国成品油市场化的最终的 结果是国内成品油价格(出厂环节)与国际市场价格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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