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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行业报告:商行、投行(21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1年03月19日 06:36 管理员

在以财务顾问为主要身份参与的“跟投”“跟贷”模式下,商业银行在收取服务费、 托管费增厚非息收入的基础上,还能享受到优质客户融资过程中的沉淀存款和优 质高效贷款。一方面,商业银行以“财务顾问”的身份,筛选优质信贷客户后,对 其推荐品牌实力较强、专业水平较高或紧密合作的私募股权(PE)、风险投资(VC) 机构,搭建平台以便双方沟通、协商,为 PE/VC 与优质客户牵线搭桥。在此过程 中,银行不直接承担资产风险,但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托管,而企业募得资 金也有望在银行进行沉淀。另一方面,对于已有合作的 PE/VC 投资的优质企业客 户,商业银行可提供特殊的信贷支持,即“跟贷”模式,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对 合作 PE 机构投资的企业适当放宽信贷投放标准。

认股权贷款模式使得银行在助力企业上市的过程中,能通过合作机构代持的方式 获取股权溢价,也是我国商业银行与 PE/VC 的重要合作模式。认股权贷款在我国 又称选择权贷款,是指银行与 PE/VC 合作,将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业务相结合, 为企业提供的结构化融资产品。一方面,银行与 PE/VC 进行合作,对具有高增长 潜力、但抵押质押资产不足的企业进行放贷。另一方面,PE/VC 对目标企业进行 股权投资,并代理银行与企业签订认股权协议。认股权协议根据内容不同可分为期 权、股权、收益权三种协议,协定中银行的贷款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转换成企业股 权、期权,共享目标企业股权溢价。当被投资的企业通过上市或者并购、股权转让 等方式实现股权的价值增值时,代理 PE/VC 可以代表银行抛售或者转让所持有的 认股权份额,并按照约定的协议把所获得的收益分配给银行,由此银行实现对股权 溢价的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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