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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深度解析报告(23页)

行业报告下载 2022年12月13日 07:43 管理员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明确个人养老金基本概念,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 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 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 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实施个人账户制,运作示意图一览。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 度上限为 12000 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 重新计算。《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 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 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 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与 9 月末国常会税延政策延续。《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 明确,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 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 12000 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 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 3%的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2022 年 9 月末,国务院常务 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 12,000 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 7.5%降为 3%。 相较当前税延养老险(当下唯一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有三处放松:1) 取消目前税延养老险的投保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按月收入的 6%和 1000 元(或年收入的6%和 1.2 万元)孰低限制,有助于提升参保范围和件均保费。2)明确投资收益暂不征 税,递延至领取阶段缴税。3)降低领取阶段实际税率至 3%。目前税延养老险商业养老 金收入,其中 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 75%部分按照 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也即按照 7.5%进行递延征税),本次调整至 3%,我们具体展开分析如下。 1.统一年化 12,000 元限额。当前按月收入 6%的限额规定导致需逐月确定抵税额度 上限,加之购买税延养老险的保费是在签单时确定的,月收入波动导致税延抵扣额度波 动,增加额度计算难度频度,容易出现政策享受不充分或者重复纳税的情况。例如,某 纳税人如在年初投保,每月缴纳保费金额确定为 900 元(预计月收入 15,000 元),而后 续实际按收入核算的全年抵扣额度在 800 元~1000 元间月度波动,则其在低于 900 元缴 费月,多缴纳保费无法抵税,还要在领取时按照 7.5%的税率缴税,而其高于 900 元缴 费月,未能充分享受税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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